21年前,贵州男人李玉前被控杀戮妻儿,犯成心杀人罪,一审被判死刑。入狱后,他一向坚持申述,该案也历经屡次审理。
李玉前的哥哥李玉山告知九派新闻,此次庭审没有当庭宣判。但他认为,这次庭审审理得很具体,改判的几率很大。
【1】一桩21年前的“杀妻灭子案”
时刻回到21年前,彼时,李玉前32岁,在贵州某钢铁公司任车间主任。
一审判定书显现,六盘水市检察院指控,2001年3月20日清晨2时多,李玉前与朋友嫖宿回到家中,见妻子谢某某对其不答理,令其素日对谢某的仇恨转为杀人恶念,遂冲到床上,用双手将谢掐死。
此刻,睡在一旁的儿子李某某哭闹起来,因惧怕孩子哭声惊扰街坊,李玉前用枕巾捂住李某某口鼻。四五分钟后,李某某逝世。
检察院还指控,为掩盖罪过,李玉前当天照常上班,一同打电话给亲朋寻觅谢某某母子。当晚,其找来与其产生并坚持两性联络直至婚后的被告人孟某某,一同将母子二人的尸身肢解。后孟某某将尸身分装转移,并丢掉于高炉内焚毁。
庭审中,李玉前称从未杀戮妻儿,无杀人意图与动机,自己被孟某某栽赃栽赃,凶手实为孟某某。但该说辞被认为是孤证。
贵州六盘水市中级法院于当年9月做出一审判定:李玉前犯成心杀人罪,判处死刑;孟某某犯包庇罪,判处有期徒刑八年。